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刑事申诉检察厅近期将进一步完善公开审查制度,研究建立有利于化解矛盾、息诉罢访的公开审查新机制、新措施,满足人民群众表达权、参与权、知情权。
高检院近日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完善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透明度,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依法对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
刑事申诉检察厅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将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更新执法理念,加大对重大疑难案件和久诉不息案件的办理力度,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在今后工作中,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将严格按照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程序规定办案,坚持“两见面”制度,通过与申诉人和原案承办人的见面和交流,了解申诉人真实诉求,熟悉原案的前因后果,释法解惑,对作出的复查结论,切实做到执行到位,善后处理到位,“坚决不留尾巴,不打折扣”。同时,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确保依法赔偿、及时赔偿、执行到位,对符合赔偿条件、提出赔偿申请的,做到“主动赔、及时赔、该赔早赔、该赔尽赔”。
这位负责人表示,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与公诉等相关业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需要救助的对象能及时进入救助范围,并将经济救助、精神抚慰、其他社会保障等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公开审查制度是检察机关推行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一项制度创新,是保障法律监督职能正确行使的重要举措,是申诉案件息诉罢访的有效方式。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刑事申诉检察厅近期将进一步完善公开审查制度,研究建立有利于化解矛盾、息诉罢访的公开审查新机制、新措施,增强透明度,用“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公正,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表达权、参与权、知情权,提高执法公信力。
此外,这位负责人还透露,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再审检察建议跟踪落实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通过规范再审检察建议,研究再审检察建议的跟踪落实机制,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